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女職工權益保護典型案例”新聞發(fā)布會。 方偉彬攝影
中新網廣東新聞3月3日電(方偉彬 彭勇 印強)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3日召開“女職工權益保護典型案例”新聞發(fā)布會,從涉案用人單位來看,糾紛多集中在民營企業(yè),其中,涉女職工因孕期、產期、哺乳期“三期”待遇而提起訴訟為345件,占女職工案件總數的11.23%,同比增長194件。 廣州中院審委會委員、二級高級法官陳冬梅介紹,近兩年來女職工權益案件總數略有下降。據統(tǒng)計,2019-2020年,廣州中院共受理二審勞動爭議案件9692件,其中涉及女職工案件3072件,占勞動爭議案件總數的31.7%,較前兩年減少71件,同比下降4.1%。 記者了解到,3072個案件中,涉及崗位調整的有877件,涉及工資、加班費的為873件,兩類案件共1750件,占涉女職工案件總量一半以上。女職工與用人單位發(fā)生糾紛時平均年齡為37歲,涉35歲以下的女職工案件占36%。另外,涉及管理崗位的人員占38%。數據表明女職工對于工作崗位、職業(yè)發(fā)展和薪資待遇日趨重視。 值得關注的是,從涉案用人單位來看,糾紛多集中在民營企業(yè)。2019-2020年,用人單位為民營企業(yè)的共2334件,占女職工勞動爭議案件總數的76%,暴露出廣州民營企業(yè),特別是民營中小企業(yè),在規(guī)范用工管理能力不足的問題較為突出。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四級高級法官康玉衡介紹,女職工可以通過以下途徑進行維權:向用人單位的工會或者所在地的婦女組織(如婦聯(lián)等)尋求幫助;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舉報、申訴,由上述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改正;向所在單位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和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和仲裁;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這次發(fā)布會上,院方介紹了8個涉女職工勞動權益的典型案例,主要為女職工因孕期、產期、哺乳期“三期”待遇而提起的訴訟,法院均依法判決支持了女職工的訴請,充分保障了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完) |